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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05 21:23:05

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,辖区内部分物业公司存在违规处理人脸信息的问题。调查显示,某科技公司的物业管理居住场所储存了多达150万条人脸信息,且存在多重安全隐患: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、未对未成年人信息获取监护人单独同意、缺乏本地化加密存储措施。
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发现,不法分子通过虚假注册企业在招聘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广告,非法获取求职者简历信息3.7万余条并出售牟利。这些行为不仅侵害求职者个人信息权益,也扰乱了正常的就业市场秩序。
检察机关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通过数据碰撞分析发现61条虚假招聘线索。经确认,招聘平台存在对企业账户审核不严、未对求职者信息进行脱敏处理等问题。检察机关分别向人社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。监管部门对虚假招聘企业采取封禁账号等措施,推动平台升级技术防护措施,完善内部审核机制。这一案例体现了“检察监督+行政执法+平台自律”的多元共治模式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应用价值。
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,要抓住“可诉性”这个关键,精准规范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,高质效办好重点场景“小切口”案件;注重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,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履职,探索完善跨地区协作机制,推动强化全链条治理和综合监管;打造专业化、复合型办案团队,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治体系。